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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一、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单位平均工资×产假时间(含生育假)
产假时间正常是98天,生育假(晚育)加30天,难产再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办理条件
女方生育前社保连续缴纳满10个月
三、所需材料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当事人有多次婚姻的,每一次婚姻材料都要提供,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包括新生儿)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出院小结和病历(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银行卡(女方实名制卡)
生育第二胎或者第二胎流产的:
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或《流产补办证明》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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