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局、上海人社局、上海住建委、上海医保局,四部门联合发布沪税发【2021】92号文件,关于“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 上海市优化企业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将五险一金实现合并申报、数据互认,每年 4-6 月企业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税费综合申报”栏目,按规定进行五种社保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系统,最大化地便利了企业税费申报企业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系统自动获取企业信息,智能预填申报表数据,逐步实现企业从“填表”到“补 表”、“补表”到“核表”的转变。
三、各参保单位应在申报期限内按规定申报“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自从上海社保入税以来,郭老师就在讲课时说过: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是大势所趋,早晚会到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上海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系统自动获取数据,不能只缴纳社保不缴纳公积金。企业需要明确、合法合规需要做到如下三点:
第一,公司的信用代码、社保、公积金必须要一致;
第二,公司社保人数 ≤ 公积金人数,并且基本信息保持一致;
第三,公积金已完成汇缴,正常状态,就是不欠费状态。
必须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才可以进行合并申报。